遵化4家!事关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遴选
发布日期: 2023-08-11 15:14:42 来源: 遵化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遵化市医疗保障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开展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养结合、

养老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为满足我市重度失能人员更高质量的服务供给,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本月开始受理2023年定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名额

按照《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长护险定点指标的通知》要求以及我市现有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实际情况,2023年我市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纳入控制数为4家,其中,定点医养结合机构2家、定点养老机构2家。

二、申请材料受理时间

8月11至8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报送地点

遵化市医疗保障局长护险管理办公室(419室)。

四、定点服务机构遴选流程

(一)上报申请材料。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在受理期限内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提交后,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限。同时,如有使用虚假材料进行申报的,自发现之日起取消该机构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资质;已评为长护险定点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二)现场考察。遵化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遵化分中心按照上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评定打分(具体评定标准可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咨询了解),考察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申报单位。

(三)研究确定。局务会议研究、拟定纳入名单、公示名单三个步骤。

(四)签约授牌。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协议,正式纳入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

(五)业务培训。对此次新纳入机构,将统一开展长护险服务规程培训,确保服务标准化、流程规范化。

五、申报要求

(一)医养结合机构准入条件

1.已取得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2.取得《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的执业场所;

3.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且已收住养老人员,护理记录齐全;

4.护理服务人员符合行业规范,符合民政部门关于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要求,即: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4;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

5.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养老服务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6.严格执行我市长护险有关规定,建立与长护险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报表及收费票据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配备符合长护险联网结算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设有专职管理和操作人员;

8.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护理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护工责任险等;

9.自愿接受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及长护中心的监督管理。

(二)养老机构准入条件

1.取得《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的执业场所;

2.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且已收住养老人员,护理记录齐全;

3.护理服务人员符合行业规范,符合民政部门关于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要求,即:服务对象生活能自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需要半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4;需要全护理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3;

4.遵守国家有关养老服务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5.严格执行我市长护险有关规定,建立与长护险管理相适应的各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报表及收费票据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配备符合长护险联网结算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设有专职管理和操作人员;

7.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护理人员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护工责任险等;

8.自愿接受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及长护中心的监督管理。

咨询电话:0315—6655247

遵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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